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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社会培训(实训)项目的公告

2023-02-10培训动态

关于公开征集社会培训实训项目的公告

为推动我院“广东技工”、“粤菜师傅”、“南粤家政”、“农村电商”工程及技能大提升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,促进我院培训事业发展,为我市培养更多技能人才,根据《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就公开征集培训项目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:坚持公开公平,择优选用的原则。培训项目及其主持人的报名、筛选、选用、监督等过程做到全程公开,从报名的项目中择优选出满足学校培训工作需要的项目。

二、对象范围:满足社会培训需求和学校要求,适宜面向校内外开展的培训工种、企业内训项目、技能提升活动等,其培训计划、内容、实施方式等能够标准化,可以长期、多次使用。不包括临时的、短期的或不可重复的培训业务。

三、申报范围:满足条件的企业、培训机构、校内、校外人员均可申报培训项目。

四、申报条件:

(一)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,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证书材料。

(二)拟申报项目相关材料(含可行性报告、培训方案、以往该培训项目台账等)

五、项目筛选:

(一)申报:符合《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条件的项目申报者,需填写《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(实训)合作项目申报表》送交学院培训处。(电子版资料请发送至61955552@qq.com邮箱)

(二)初审:培训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进入择优筛选环节。

(三)筛选:培训处与项目申报人进行沟通,进行市场调查,全面了解申报项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和潜在价值,达到要求的作为候选项目。

(四)报批:培训处将候选培训项目及其主持人报学校研究选用。

(五)公布:项目选用结果将予以公布。

(六)聘用:由培训处授予项目主持人聘书,并签署合作协议。聘用期满后,对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问题的,可优先继续聘用。

六、其他事宜:详见《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附件1:关于印发《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附件1:关于印发《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
附件2: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(实训)合作项目申报表

珠海市技师学院培训(实训)合作项目申报表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珠海市技师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1月28日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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